珠海发电厂设备维修全过程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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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京创联汇通电气       发布时间: 2022-02-23 13:45:30
导读:设备维修全过程管理标准于2003年7月31日发布,2003年8月1日实施。珠海发电厂发布的前言根据企业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和我厂的实际情况,本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对2000年发布的原Q/104-206.01-2000 《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标准》进行了修订,取代了原管理标准。本标准对珠海发电厂的大、

设备维修全过程管理标准于2003年7月31日发布,2003年8月1日实施。珠海发电厂发布的前言根据企业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和我厂的实际情况,本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对2000年发布的原Q/104-206.01-2000 《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标准》进行了修订,取代了原管理标准。本标准对珠海发电厂的大、小、临时、检修设备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要求和考核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该标准的实施必将使设备维修全过程中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更加明确,避免设备维修过程中的管理死角,合理安排设备维修间隔时间和期限,提高设备维修的整体管理水平和维修水平,实现“该修必修,该修必好”的目标,从而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保证单位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逐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本标准由珠海发电厂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珠海发电厂维修部负责解释。起草单位:珠海发电厂维修部。主要起草人:郭永雄。校订:郑伟。审核人:郑伟、张洪刚。本标准批准人吴正团:郑伟:本标准批准人:潘永健:珠海发电厂企业标准设备大修全过程管理标准及维护保养Q/ZHH-31-203-WX.37-2003版本/修订情况:A/0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粤电集团公司珠海发电厂设备大修的管理内容、要求、职责和权限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粤电集团公司珠海发电厂设备的大、小修、临修和维护保养。2参考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参考本标准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引用文件的所有后续修订(不包括勘误表)或修订日期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是,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较新版本。对于未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较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原水电部《发电厂检修规程》原水电部《发供电设备管理手册》电力设备全过程管理规定3管理职能3.1职能与分工3.1.1生产副总监:负责对年度检修项目的实施进行决策并组织实施。3.1.2维修部长:负责主持维修计划会议和维修平衡会议,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维修质量,按期完成。3.1.3总部长:负责大、小修后勤保障和治安。3.2职责3.2.1生产部副主任3.2.1.1负责本年度大、小修项目的决策,负责计划的审批、安排和组织实施。3.2.1.2负责掌握综合进度,参加大、小修会议,及时指挥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重大问题。3.2.1.3负责评估整体接受度。3.2.1.4负责批准调试计划。3.2.2维修部部长3.2.2.1负责组织本部门单位年度维修计划和技术方案的编制和评审。3.2.2.2负责主持部门维修计划会议,检查落实大、小修准备工作计划。3.2.2.3负责进行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3.2.2.4负责日常工作进展。3.2.2.5负责召开维护平衡会议,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3.2.2.6负责全面验收,检查所有待修项目是否按计划进行,验收记录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质量标准,验收人员是否签字。3.2.3维修综合管理室主任3.2.3.1负责大、小修项目的编制

3.2.4.2负责安排和配合测试组做好维修前的测试工作。3.2.4.3负责整理运行中发现的缺陷,并提出消除项目。3.2.4.4负责根据维护计划协调操作系统和维护设备之间的隔离措施。3.2.4.5负责检查设备缺陷的消除情况。3.2.4.6负责组织运行人员参加分段验收,经常检查检修隔离组和试运行组的工作,并提出意见。3.2.4.7负责制定特殊项目的运作措施。3.2.5维修部各分部负责人3.2.5.1负责组织安排专业工作,实施大、小修计划。3.2.5.2负责审查该司的大、小修项目和技术方案。3.2.5.3负责审查大修理和小修理非标准项目的预算。3.2.5.4负责审查专业维护项目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3.2.5.5负责审查加工零件的图纸。3.2.5.6负责分段验收,并提出正确的意见和评价。3.2.5.7负责审查和编制大修总结计划和十项监理工作总结。3.2.6生物技术处处长3.2.6.1负责组织全厂机组年度检修计划和技术方案的编制和评审。3.2.6.2负责审批大、小修监理项目和质量验收工作,实施工厂级验收项目和验收人。3.2.6.3负责大修理和厂家之间的联络和协调,3.2.6.4负责上报工厂年度大修理和修理计划(包括技术改造和专项计划)。3.2.7生物技术分部主管工程师3.2.7.1负责审查专业的大、小修计划。3.2.7.2负责在工厂一级提出要监督的项目和要接受的项目。3.2.7.3负责审查设备改进和重大检修项目的技术方案。3.2.7.4负责审核各专业的维修技术记录,及时提出提高维修质量的建议。3.2.7.5负责协助各专业处理维修工作中发现的技术问题。3.2.7.6负责一代人

表厂级验收及评价。3.2.7.7负责做好大小修前的机组热力试验。3.2.8维修部各分部主管工程师3.2.8.1负责大小修非标准项目的预算。3.2.8.2负责编写各专业大小修工作计划及进度网络图。3.2.8.3负责组织编写设备改进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3.2.8.4负责编写和整理各专业的大小修总结和十项监督工作总结。3.2.8.5负责编写年度检修计划和设备大小修的滚动计划。3.2.8.6向上汇报检修中发现的技术问题。3.2.8.7负责绘制、初审外出加工图纸。3.2.8.8参与分段验收和整体验收工作。3.2.9各监督专责。技术监督是保证发、供电设备健康、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工作,是为生产效益服务的一种手段。各监督专职工作标准按《技术监督管理标准》标准执行。4管理内容与要求4.1设备分类与检修分类4.1.1设备分类:发电设备分主设备、辅助设备两类;发电设施分为生产建筑、非生产建筑两类。4.1.1.1主要发供电设备: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主干式变压器。4.1.1.2主要辅助设备:指发生了故障直接影响发电主设备安全运行或降低出力的辅助设备,包括:a)卸船机、斗轮机、碎煤机、概率筛、输煤皮带机。b)空气压缩机、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磨煤机、给煤机、炉水循环泵、空气预热器、电气除尘器、密封风机、冷却风机、正压除灰输送风机、启动锅炉。c)除氧器、高低压加热器、高低压旁路、给水泵、小汽轮机、凝汽器、闭式水泵、定子冷却水泵、氢侧、空侧密封油泵、EH油泵、真空泵、循环水泵、旋转滤网。d)与上述设备配套的电动机、6KV母线、互感器、开关及继电保护和热工保护。e)厂高变、启备变、低压厂用变、励磁系统、220KV变电站内母线、避雷器互感器、刀闸、开关及继电保护、蓄电池、不停电电源、柴油发电机。f)DCS控制系统及辅机控制系统,用于停炉、停机的各种热工保护和继电保护。g)燃油系统、辅助蒸汽系统、除灰系统、冲洗水系统。h)循环水、服务水、消防水、闭式水、除盐水系统、供氢系统、吊车。4.1.1.3生产建筑:厂房、建筑物、水工建筑。4.1.1.4非生产建筑:除生产建筑以外的其它建筑。4.1.2检修分类:设备检修分大修、小修和非计划停运三类。4.1.2.1大修:凡为恢复固定资产的原有物质形态和生产能力或对原有固定资产损耗的主要组成部分有计划的进行周期更换、检修为大修。4.1.2.2小修:凡为保持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效能,在大修周期之间对固定资产损耗的个别部分所进行的修理、消缺、更换以及定期清扫、预防性试验等为小修。 来源:中国电力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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